獎助資格:
凡學子就讀於國內公私立中小學、高中職日間部及大專院校專科部一至三年級之學生(皆不含公費生、在職生及進修部學生),並具有下列身份者。
(一) 獎學金類別:
(1)清寒獎助學金:家境清寒,領有縣市政府列冊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之證明文件(不含鄉村鄰里長清寒證明)。
(2)身心障礙學生獎學金:持有各縣、市政府核發身心障礙手冊之學生。
(二) 學業成績:
(1)國小學生,該學年學業成績平均達70分以上。
獎助金額及名額:
(一) 國小組:錄取最優前二十名,每名各頒發獎學金新台幣3,000元整。
※申請辦法及流程請詳閱附件